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部署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指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生态系统保护任务举措,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
我国生态系统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通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一)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和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二)生态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党中央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构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充分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颁布实施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推进制定黄河保护法等,生态保护法律制度日趋严密。
(三)生态安全格局得到优化。以青藏高原、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和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为骨架,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支撑,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编制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全国划定陆域和海域生态保护红线319.11万平方公里。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实现了各类自然保护地不交叉不重叠。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国家公园,保护重要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四)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推动天然林保护、国土绿化,加强水土流失和荒漠化治理。国土“三调”显示,2009—2019年,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面积增加2.6亿亩。2012—2021年,全国森林覆盖率由21.63%提高到24.02%,我国成为世界上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1999—2019年,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连续20年实现“双缩减”。2012—2021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由61.6%提高到84.9%,显著改善了河湖和湿地生态状况。2018年7月以来,违法围填海的规模由以往一年几百上千公顷下降到三年累计十几公顷,得到根本性遏制;实施“蓝色海湾”整治、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等,修复岸线和滨海湿地,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以上。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加强。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等,发布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名录和重要栖息地名录,大熊猫、朱鹮、亚洲象、藏羚羊等濒危物种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年禁渔,恢复流域水生态和生物多样性。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一阶段会议,发布《昆明宣言》,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框架下的海洋领域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实。
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生态本底脆弱,陆域生态极脆弱和脆弱区约占48%,生态系统保护任重道远;人与自然关系复杂,叠加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对一些重大专业问题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生态系统保护取得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等等。我们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推动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准确把握生态系统保护的总体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为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提供了总方向、总方针和总要求。
(一)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自然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一部分,必须呵护自然,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要坚持有取舍、守底线,控制向自然的无度索取,限制过度利用自然的不合理行为,包括那些虽然在技术和工程上可行,但违背伦理和自然规律的行为,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真正构建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关系。
(二)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是由资源过度开发、粗放利用、奢侈浪费造成的。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复制西方国家走过的现代化道路,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稳定平衡的生态系统是根本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生态优先,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管控底线;贯彻全面节约战略,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撑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减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稳定可持续的生态系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三)正确把握生态系统整体和生态要素之间的关系,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系统由生物与环境组成,通过能量流动、物质循环、信息传递构成统一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系统,不是各部分生态要素的机械组合,其功能通过系统整体得以发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各要素,实行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从而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要尊重自然环境地带性分布规律、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等,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沙则沙,科学实施保护修复。比如,植树造林是生态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干旱、半干旱地区则要以草灌为主恢复生态,如果大规模植树造林就有可能打破区域大气降水、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之间的转化平衡,过度疏干地下水,反而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四)正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关键是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追求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人民生活得更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生态环境质量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就有较大差距。我们谋划发展,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追求。一方面,通过保护生态系统,不断提升其质量和稳定性,使之能持续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另一方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
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任务和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我们要着力抓好落实。
(一)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统筹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地理单元的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推动重大工程实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二)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在维护全国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由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构成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了自然保护地分类分区管控制度。要落实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把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区域划入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填补保护空白,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区边界。将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森林、草原、湿地、海洋、沙漠、冰川等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区域划入自然公园,发挥自然公园服务科研、教育、游憩的功能。推进国家公园立法,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完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
(三)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对生态系统功能发挥和结构稳定起着决定性作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生物栖息地破碎化、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需要优化就地保护体系,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物种迁地保护空缺,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生物安全管理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内容,需要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评估与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监测信息报告系统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加强互花米草、松材线虫等入侵物种的监测和治理。支持生物多样性多边治理体系,履行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际公约义务,推动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四)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国土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要坚持科学绿化、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开展造林绿化和种草改良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确定造林种草空间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实行造林绿化任务带图斑下达。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实施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专项行动,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
(五)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我国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资源相对丰富,但长期高强度开发对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带来不同程度损害,需要降低人为活动干扰强度,实施休养生息。要以保障草原生态安全为目标,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永续利用。实施天然林保护,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采伐,加强森林抚育。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加强河流和湿地生态流量管理,实施好长江10年禁渔,推动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针对农田过度利用、土壤污染、肥力下降等问题,坚持用养结合,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实施污染管控治理,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产品多数属于公共产品,不能直接通过市场方式交换,需要政府积极引导和规制,建立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要完善横向补偿、纵向补偿等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机制,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筹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生态产业,促进林权增值、林农增收。(陆 昊)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⑧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作者:钱加荣、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农业强国作出全面部署,农业强国具体表现为农业供给保障能力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农业竞争力强和农业发展水平高,一个关键指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可以集中反映这些农业强国的基本特征。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全面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
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对农业生产系统总体效率的度量,即农业总产出与总投入之比。这里的“全”不是指全部生产要素,而是指除有形生产要素(如资本、土地、劳动等)投入外,能够影响农业产出增长的所有因素,包括品种改良、新技术推广、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经营体制创新和调控政策改进等。全要素生产率可直观理解为科学技术,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是科技进步的有效衡量指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越高,表明农业发展对化肥、农药、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的依赖性越小,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越高、可持续性越强。
对照农业强国建设目标,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国,农业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技术进步不同步现象仍然突出,各类问题集中表现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不高。因此,要着力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为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夯实农业发展科技支撑。一是要加强基础研究,不断推进原始创新前沿。聚焦农业生物组学、合成生物学、动物免疫调控机制、营养代谢调控机制等世界前沿领域,强化创新布局,积极取得重要科学发现,提出相关科学理论,为农业强国建设打造世界领先的基础研究平台。二是要紧跟国际农业科技前沿,瞄准应用研究新方向。聚焦生物育种、现代信息、新材料、智能装备等国际前沿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努力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牢牢把握科技自主权、发展主动权。三是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开展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需求导向,围绕种子和耕地“两大要害”,强化品种选育、耕地质量提升等重大实用技术研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二,着力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坚持研发和推广“两条腿”走路。农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农业科技成果需要经过推广才能大范围应用于农业生产。当前我国农户经营规模小且分散,农业科技推广难度极大,各地普遍存在“重研发、轻推广”现象,严重阻碍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提高。在强化农业科技研发的同时,也应注重农业科技推广,将研发和推广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做好农业科技推广顶层设计,定期制定农业科技推广规划和指导文件,在国家层面形成鲜明政策导向,不断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逐步形成新时期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打通连接现代科技和农业生产的纽带环节,促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三,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规模效率。加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政策引导,有序推进全国土地流转工作,鼓励各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要素聚集,稳步提升农业技术应用及生产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使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合作联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成为农业生产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的开拓者和实践者,促进农业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农业规模报酬。同时,需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现状,根据经营主体生产规模,研发应用适应规模经营需要的技术模式,避免规模收益下降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扩展生产技术前沿,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益。
第四,优化生产要素投入结构,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行减量增效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加大节肥、抗病等环境友好型品种研发与推广,有效替代化学要素投入,大幅降低化肥、农药投入水平,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比,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提升各地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替代农业活劳动投入;加快发展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当地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吸纳农业人口就近就业,减少中西部地区农业劳动力投入,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逐步缩小区域农业劳动生产率差异。
第五,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强化农业科技水平提升的政策保障。农民生产积极性是一切新技术、新成果得以有效应用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基础保障。因此要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及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主观意愿,为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供政策保障。一方面要加大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优化生产者补贴政策,制定考虑农业区域发展水平、农户收入差异的差别化补贴政策;另一方面,要坚持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不再参照生产成本制定最低收购价水平,避免陷入价格支持水平和生产成本相互抬升的恶性循环。此外,还应配套出台农资价格管控措施,严防农资价格投机性上涨,形成完备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编号:22BJY18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